济南音像市场抬高门槛

2002-11-23

       山东消息:山东省济南市文化部门从8月9日起对该市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重新审核。依照这次设置的门槛,省城将有300多家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被淘汰。 
  据悉,此次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重新审核条件更加严格。其中规定,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必须有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在市区经营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无犯罪前科记录等;录像放映场所在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以外等。 
  此次审核时间为8月8日至9月15日,主要任务是对该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合理布局;取缔无证经营和证照不全经营单位;压缩一批规模小、经营差、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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