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播影视剧 青岛十余家网吧被告上法庭

2008-10-9


       很多网吧为了招揽生意都会在电脑上设有网吧影院,并不断进行更新供网民观赏。然而,在播放这些影视剧的时候如果没有购买版权,就可能会造成侵权。近日,岛城10余家网吧陆续接到法院的传票,他们被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文化)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数额也从5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10月7日,记者电话采访中凯文化维权部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他们在全国各地展开了维权行动,此次在青岛起诉了10余家网吧,青岛市中院将于下周陆续开庭审理这批案件。据了解,此类案件在岛城还是首次出现。

播放影视剧被指侵权岛城十余网吧遭起诉

      《亮剑》《无极》《功夫无敌》这些耳熟能详的影视剧是很多观众心中的最爱,但是播放这些影视剧的网吧一定要注意了,如果没有购买版权的话就很可能惹上官司。近日,岛城的中鲁时空、海明月、星际在线、蓝色沸点、怡瑞东方、七彩虹、新兴迈达、金讯达、爱书人因特森林等网吧被中凯文化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到市中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记者了解到,岛城被起诉的网吧有十几家之多,市中院也将从下周开始陆续开庭审理这些案件。

        据介绍,中凯文化是一家专门从事音像制品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同时享有其生产和销售的音像制品的网络传播权。打开该公司的主页,记者看到一个反盗版维权的链接,在这个页面上,记载了他们在全国各地起诉网吧获胜的案例。“我们的维权行动从2001年就开始了,近几年由于网络影院发展得很迅速,所以针对网络传播的盗版成了维权重点。”10月7日,中凯文化维权部负责人郑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青岛只是他们展开的全国维权行动中的一站。“我们在全国各地都有专业维权的工作人员,我们和当地的律师合作进行一些取证工作,取得证据后,我们就会提起诉讼,要求网吧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郑先生介绍,他们在全国各地胜诉的类似案件已经有几十起。

擅自使用网络作品者有关条约规定要担责

        记者采访了解到,2007年6月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这两个条约是专门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而制定的。根据条约的规定,凡未经网络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允许,擅自使用其在网络上的作品的人,都将承担侵权责任。

        据了解,目前国内网吧播放的影片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网吧经营者直接从网站下载影片到本地服务器供顾客观看;二是一些提供浏览影片技术平台的技术服务厂商在网络运营商处租用服务器,提供电影片源,然后借助远程传输打包给网吧,这类片源每月收费100~200元之间,一年1000~2000元,半年一付或者一年一付款,这就是所谓的先购买、再分销的“网吧院线模式”。“网吧自己下载或者购买了网吧院线提供的侵权产品,都有可能成为被告。”中凯文化维权部负责人郑先生说,自去年条约生效后,国内网络侵权的案例也不断增多。郑先生介绍,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了供用户浏览、学习、研究而不需要著作权人的授权外,复制作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否则视为对著作权人的侵权。

有的电影版权费上百万网吧购买版权成本太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网吧作为一个明确的主体和传播的“窗口”,成为相关权益人的重点打击对象,接二连三的诉讼将网吧推上被告席。“对于影视公司来说,当然希望网吧或者网吧影视的提供商购买影片的版权,但是对于网吧和网吧影视提供商来说,购买版权成本很大。”从事网吧经营的闫先生告诉记者,有的电影网络版权费上百万元,数万部的影片版权费合计可以说是天文数字。另一位从事网吧经营的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随着版权保护的加强,他们网吧影院的经营成本也不断提高,为了吸引顾客并压缩成本,他们也会自己下载一些最新上映的电影,而网络影视供应商给他们更新的影视产品中,也有自己下载的。“一旦被版权人查到了很可能吃官司,如果查不到也就算了。”这位业内人士称。

      “对于网吧因传播影视剧而涉嫌侵权,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类似的投诉。”青岛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版权处齐晶处长介绍,版权人遇到这种情况除了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外,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类似的案子在外地早就有,但是在青岛应该是第一次。

    文/图 本报记者 李珍

COPYRIGHT © 粤ICP备19152153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910555号 (C)2013.ZOKEGD.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