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化的性格

2012-6-6 21:52:24

      首先需要明确:文化不是作为而存在的,它是一种观点、概念和构想,是人们对思索、信仰认知与从事的诸多事物(及其处理方法)的一种描述性称谓。

    泰勒在1871年所作的原始定义是这样的:文化是一种复合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习俗和人类作为社会成员所拥有的任何其他能力与习惯

    文化是什么呢?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著名教授,建筑与人类学研究专家阿摩斯?拉普卜特认为文化有三类定义:

      第一类将其描述为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包括他们的理想、规范、规则与日常行为等。

      第二类将其释为一种世代传承的,由符号传递的图式体系,是通过濡化(或社会化)后代和涵化移民来实现的。这种传递以语言和榜样等为媒介,但也离不开建成环境和场景使用方式的作用。

      第三类将文化释为一种改造生态和利用资源的方式,是人类通过开发多种生态系统得以谋生的本性。

      文化人类学强调各个群体的生活方式,认知与符号人类学关注文化的象征作用,生态人类学则侧重文化的经济意义。

      文化做什么?也有三类答案:

      第一类是文化通过制定各种规则来指导行事方式,意在提供一种对生活的设计。由此可以把文化比作组装部件的蓝图,或是一套指令、一种基因。
      第二类将文化的目的看作是提供一套赋予个体意义的架构。许多作为事物的个体惟有在某一架构中相互作用的时候,方才产生意义。
      第三类答案将文化的目的释为定义那些由许多群体或单一生物所构成的群体。就此而言,文化意在区分各个群体,并使之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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